穗稻忠武的專欄
專欄

把手機放下以後:臺灣校園正在協商什麼

早自習前的走廊裡,手機不是一件單純的物品。它是家長用來確認孩子平安的門、同學傳遞訊息的線,也是老師在點名、上課與午休之間,必須反覆處理的干擾。臺灣教育部在二○二五年提出國中小「集中保管」、高中由親師生共同訂定方式的草案;後續又表示仍在蒐集意見,尚未以新制取代既有規範。這場爭論因此不只是「要不要禁」,而是誰能決定、誰來保管、緊急時誰負責,以及孩子如何在被保護與被信任之間長大。¹²

臺灣國中教室裡的學生|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把手機放進書包或收納櫃,改變的不只是一段上課時間,也改變了校園裡聯絡、求助與互相看見的方式。

本文查閱教育部草案、公共政策平台、國際組織、學術研究與多國政府政策。可確定的是,限制措施正在擴散;尚無定論的是,任何一種保管方式是否能同時改善學習、心理健康與人際關係。研究所測量的結果、執行成本與受影響學生,常常並不相同。

草案尚未落地,問題已經在教室裡

教育部二○一九年的原則,已要求高中以下學生的行動載具在校原則關機,教師引導的學習與緊急聯繫可例外。二○二五年五月公布的修正草案,將重心從「應予必要管理」推向更具體的分齡安排:國中小由學校或班級集中保管;高中則應找教師、家長與學生代表一起討論,同校採一致的管理方式。草案也要求明定違規程序、申訴救濟與彈性調整。¹³

高中學生與數位設備在公共空間|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高中階段被賦予較多共同決定空間,反映政策並未把所有年齡、載具與使用情境視為相同。

這一版本隨即遇到不同顧慮。學生團體 EdYouth 主張,管制焦點應放在上課,而非把整個在校日一併封閉;教師團體與部分校方則提出,若要求集中保管,誰買收納設備、遺失或損害時誰承擔責任,都會落到第一線。中央社與《台北時報》報導顯示,教育部後來把草案描述為仍在修訂、持續收集意見,學校現階段仍依既有規範辦理。²⁴

換言之,臺灣目前談的不是一條已經生效的全面「手機禁令」。把草案說成既定法律,會忽略政策狀態,也抹去各校、學生與家長正在進行的協商。

一場國際潮流,卻沒有同一種「禁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二六年三月的監測指出,已有一百十四個教育體系在國家層級限制校園手機,約占全球百分之五十八;二○二三年時的比例仍不到四分之一。⁵ 這個數字常被用來證明「禁令」已是共識,但它其實把性質迥異的規則放在同一張地圖:有些禁止帶進校園,有些只限課堂,有些要求關機收妥,有些則把制定細節交給學校。

臺灣校園電腦教室|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當數位設備已成為部分課程的工具,規範要處理的不只是有無手機,也包括何時、為何與如何使用。

荷蘭自二○二四年起把手機、平板與智慧手錶大致排除在教室外,但保留醫療、身心障礙與數位技能課程等例外。荷蘭政府二○二五年的調查中,受訪高中約四分之三認為學生較能專心,近三分之二認為校園社交氛圍改善;這些是校方回報,不能直接當成所有學生的因果結果。⁶ 法國則以法律限制中小學使用,並以「數位暫停」試行更完整的上學日管理。⁷

同一個名詞遮住了關鍵差別:是孩子把手機留在身上、放進教室收納盒、交到行政室,還是只在某一節課遠離螢幕。臺灣草案的「集中保管」之所以引起討論,正因它觸及的是保管責任與日常秩序,而不只是學習成效。

研究沒有給出一個整齊的答案

支持限制者最常提的是注意力。教科文組織二○二三年報告整理的研究認為,手機即使只是放在近處,也可能干擾任務專注;但該報告同時主張,科技只有在明確支持學習時才應進入課堂。⁸ 這是使用條件的原則,不是所有孩子、所有科目都適用的效果保證。

臺灣一般教室|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教室裡的規範能減少眼前的分心,卻不能自動處理放學後的平台設計、同儕壓力與家庭溝通。

二○二四年的系統性範疇回顧納入二十二項研究,指出沒有隨機對照試驗,禁令的定義與測量結果差異很大。七項檢視學業結果的研究裡,有四項找到提升、三項沒有差異。⁹ 另一份快速回顧雖得到小幅的整體正向效果,作者仍提醒可用的量化研究只有五篇。¹⁰ 因此,把「手機會分心」推成「任何全面保管都必然提高成績」,超過了現有證據能支持的範圍。

新的研究也拉開結果。佛羅里達的工作論文在第二年看到成績與無故缺席改善,第一年卻出現停學處分增加,且對黑人學生較明顯。¹¹ 南澳一項追蹤調查則未發現禁令組與非禁令組在學業投入、歸屬感或問題性使用上有顯著組間差異。¹² 這些不一致不是研究失敗;它提醒決策者必須問:誰被處分、規則怎麼執行、效果持續多久。

手機被收走時,誰負責保持聯繫

在家長的日常想像裡,手機往往不是娛樂裝置,而是接送改期、臨時生病、地震或其他突發狀況時的聯絡備援。這也是不少家長對整日管制仍有疑問的原因。美國兒科學會整理的家長調查顯示,多數受訪家長希望孩子在午休、課間或特定學習情境仍可使用手機;它同時建議政策應清楚說明緊急聯繫、醫療需求與違規後的建設性處理。¹³

教師在課堂引導數位學習|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若規範保留教師引導與緊急使用的例外,第一線需要的是可操作的流程,而不是只靠抽象的「彈性」。

各地政策普遍承認這點。荷蘭的協議、澳洲維多利亞州與西澳州政策都保留醫療、身心障礙及教師同意的學習用途;家長若要傳話,可透過學校行政系統。¹⁴¹⁵ 法國規則亦允許因健康、身心障礙或明確教學目的而例外。⁷ 對臺灣而言,草案已提到個人緊急聯繫與彈性調整,但真正的關鍵是每所學校是否預先告知:電話打到哪裡、何時能取回、誰可判定例外。

若沒有這些安排,集中保管可能把原本由家庭承擔的焦慮移到導師與行政人員身上。反過來說,若校方建立可信賴的聯繫管道,孩子也不必把「隨時可看手機」當成安全感的唯一來源。

規則的成本,不該只由第一線吞下

集中保管看似是簡單的動作,實際上包含收取、標記、存放、發還、遺失處理與衝突調解。大型學校在早晨同時收幾百支手機,需要收納設備與人力;班級制則可能讓導師成為唯一的執行者。教育部草案要求管理規範要載明違規處理與申訴救濟,正表示這不是把手機「收起來」就結束的事。¹

學生與教育工作者同在校園|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可持續的管理需要學生、家庭與學校共同理解規則,而非把執行壓力留給單一教師。

美國加州、維吉尼亞與洛杉磯的政策討論,都把鎖袋、置物櫃、醫療例外與家庭聯絡列為設計問題,而不是附帶細節。¹⁶¹⁷¹⁸ 法國二○二五年的指引更提醒,設備採購、地方政府經費、學生作息與規章修訂都要事先協調。¹⁹ 這些經驗不必原封不動移植到臺灣,卻指出一個共同事實:執行方式會改變政策的公平性。

例如,忘記交手機的學生若被直接記過,規則可能首先傷害已經與學校關係緊張的人;若每次違規只靠教師當場沒收,則容易演變為師生權力衝突。本文無法從現有資料判定臺灣應採何種處分,但可以確認,透明、可申訴、對所有班級一致的流程,比口號更能決定規範是否被視為正當。

被保護的權利,也包含參與規則

校園手機規範很容易把學生當成被管理的對象:大人判定風險、寫出規則、安排保管,再要求遵守。然而高中生與國中生既是使用者,也是承受後果的人。若午休聯絡、社團活動、校外課程或需要健康監測的學生沒有參與討論,制度看起來再一致,也可能在日常中失去信任。

臺灣校園資訊設備與座位|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載具規範若只處理收納,可能錯過讓學生辨識資訊、注意力與隱私風險的教育機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二○二六年報告訪談多國兒童,受訪者一再要求先有數位素養教育,再談取得與限制;他們也認為家長需要理解工具與過度介入的後果。²⁰ 這不代表孩子對所有使用都具有相同成熟度,更不意味學校不能設界線;它表示政策正當性需要把保護、參與與能力培養放在一起考量。

法國的二○二五年做法值得注意:它一面推廣「手機暫停」,一面要求在高中由校內民主程序討論手機與更廣義的數位使用。²¹ 澳洲南澳的政策則要求各校地方規範要考慮學生、家庭與不同弱勢群體的需求。²² 這些設計都承認,統一原則與在地程序不是互斥的。

對臺灣草案而言,高中要與親師生代表共同訂定的條文,是可被充實的空間。學生參與不必變成否決權;它可以是共同畫出課堂、下課、考試、醫療與緊急聯繫的邊界,也讓規則被理解為一種可被檢視的公共約定。

不是把科技趕出學校,而是重新安排它的位置

最容易被忽略的反問是:如果手機在課堂外被排除,孩子要在哪裡學會辨識演算法、保護個資、查核訊息與管理通知?校園不只有分心,也可能是縮小數位落差的場所。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數位世界中的童年》指出,限制必須審慎,以免阻礙數位技能;學校與教師可透過有支持的教學,協助所有孩子取得設備與能力。²³

同一篇政策不能同時把手機當作永遠有害、又要求孩子自然學會負責使用。中國兩項大型隨機實驗的研究發現,不受引導的手機使用降低表現;但教師明確引導的手機學習可提升結果。²⁴ 這項研究的情境與臺灣課程不同,不能直接推論本地效果,卻說明「有手機」並不是一個單一處置,教師設計和目的才是差異。

國際組織的建議也較接近這種區分。教科文組織並非倡議無條件排除一切科技,而是主張只有在清楚支持學習時才使用。⁸ 美國兒科學會也建議把教學時間、工作時間與年齡差異放入政策。¹³ 因此,合理的問題或許不是「手機是否屬於學校」,而是什麼任務值得使用、誰來引導、沒有自己設備的孩子如何不被排除。

(以下為本文分析,非事實陳述) 若臺灣最後只留下收繳機制,而沒有媒體素養、資訊安全與可近用的學習設備,規範可能讓教室更安靜,卻未必讓孩子更有能力面對校門外的數位生活。

從「禁不禁」轉向可被檢驗的承諾

要評估政策,不宜只問收了多少支手機,也不宜只聽一次問卷的滿意度。佛羅里達研究的第一年處分增加、第二年部分成績改善,提示轉換期本身可能造成成本;二○二六年美國鎖袋研究亦發現第一年學生主觀福祉下滑、紀律事件增加,平均測驗成績大致接近零,但高中與國中結果不同。¹¹²⁵ 這些研究仍有方法限制,卻都把「如何適應」放回了效果的一部分。

因此,若新制再被提出,教育主管機關與各校至少可公開四類資料:不同年段的實施方式與例外、違規及處分的分布、學生與家庭如何使用緊急聯繫管道、以及弱勢或醫療需求學生是否被公平納入。資料應去識別化,並提供申訴與定期檢討,而不是把一次宣布當作結案。

荷蘭的經驗顯示,校方回報可告訴我們規範是否容易推行;學術研究則提醒這些主觀改善不能自動等於因果。⁶⁹ 臺灣若要避免政策淪為立場之爭,應把成效定義得更寬:學習、同儕互動、教師工作量、學生安全感和數位能力,都應接受追蹤。

這樣做不會消除分歧。家長對安全的期待、教師對秩序的壓力、學生對自主的要求,可能仍互相拉扯。但可被檢驗的承諾至少能讓爭論從標籤移回證據:什麼做法對哪些學生有效,又有什麼代價。

結語:一支手機,幾種不同的日常

早上進校門時,手機可能是一位家長最後一次確認孩子已到校的訊號;第一節課,它可能是通知跳出的誘惑;午休時,它也可能是社團聯絡、醫療紀錄或同學之間的沉默。這些用途彼此並不相同,卻都被「手機管理」四個字壓縮在一起。

臺灣目前的草案尚未定案。它提出分齡、集中保管與共同決定的方向,也暴露了執行、責任與權利之間尚待回答的問題。國際趨勢可以提供制度選項,研究可以提醒我們不要過度承諾,但沒有任何單一國家的結果足以替臺灣教室作決定。

最終值得守住的,也許不是一條能讓每支手機立刻消失的規則,而是讓孩子在需要專心時獲得空間、在需要協助時找得到人、在使用科技時學會判斷的制度。那需要學校、家庭與學生一起說清楚:哪些時間應被保留給彼此,哪些時刻又應保留給連結世界的權利。

家庭的訊息習慣,會決定校規的摩擦

校規進到家庭後,會遇見另一套看不見的規則:有些家長習慣在午間確認孩子吃飯,有些家庭把手機當成放學接送的唯一聯繫,有些孩子則必須照顧年幼手足、安排補習或兼職。這些差異不必然讓限制失去正當性,卻說明「所有家長都可由學校電話聯絡」未必符合每個家庭的資源與作息。

美國兒科學會整理的建議將家庭溝通列為成敗要件,並援引研究指出,家長在上學期間頻繁直接聯繫孩子,與手機規範違反較多有關。¹³ 這只能顯示關聯,不能證明家長聯絡造成違規;但它提醒學校在宣布新規時,應同時說明替代渠道,並請家庭一起調整期待。

法國的「理性數位」政策甚至把校務系統在晚間與週末暫停更新納入規畫,試圖處理的不是孩子手上的一支手機,而是家庭被持續通知牽動的生活節奏。¹⁹ 這種設計未必適用臺灣,但提出了重要問題:若大人不停傳送訊息,要求孩子在校內自我節制,是否公平?

(以下為本文分析,非事實陳述) 對多數家庭而言,最可行的規範可能不是增加一次沒收,而是把「非緊急訊息可等到放學」變成可共同遵守的日常默契,並讓真正的緊急情況有可靠、不羞辱人的替代路徑。

對不同學生而言,例外不是漏洞

手機並非每個學生都以相同方式使用。糖尿病監測、無障礙輔具、翻譯與溝通需求,都可能令手機成為健康或參與課堂的必要設備。把這些需求預先寫進制度,並不會削弱規範,反而讓規則更清楚:例外的目的、申請方式、保密責任與使用範圍應當被理解,而不是由學生在眾人面前反覆解釋自己的狀況。

荷蘭、法國與澳洲的政策都把醫療或身心障礙列為例外;荷蘭的「不使用,除非」安排也保留經教師引導的教育用途。⁶⁷¹⁵ 臺灣教育部草案同樣提及緊急聯繫與學生特殊需求。¹ 這些共通點顯示,完整的政策並非絕對禁止,而是在一般情況下設定可預期的邊界。

研究也提醒,處分不會平均落在所有學生身上。佛羅里達研究中,禁令初期的停學增加對黑人學生更顯著。¹¹ 臺灣的校園與種族結構不同,不能照搬該結果;但它足以要求任何本地制度追蹤處分是否集中於特定年段、行為困難或資源較少的家庭。

當例外被稱為「特權」時,真正被忽略的是平等並不等於每個人承受相同限制,而是每個人都能在合理安排下參與教育。這是規範能否被信任的底線。

學生如何重新學會下課

許多政策期待手機離開後,學生會說話、運動、閱讀或只是發呆。這個期待並非毫無根據:美國兒科學會整理的一項捷克調查發現,在課間限制手機的學校,學生自述讀書、桌遊、牌類與運動活動更多;但無聊感並沒有差異。¹³ 這表示「少看螢幕」不會自動產生更好的休息,而是騰出一段必須被校園生活接住的時間。

一般教室與學生座位|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如果下課不再被通知填滿,校園要提供什麼樣的談話、活動與安靜角落,會影響規範被感受到的是剝奪還是空間。

荷蘭校方回報社交氣氛改善,並不代表每一位安靜或被排擠的學生都因此受益。⁶ 有些學生原本正是藉由手機在同儕壓力外尋找陪伴;也有些學生需要暫時離開吵雜的人群。規則若只慶祝「大家終於面對面」,可能忽略不同社交處境。

(以下為本文分析,非事實陳述) 因此,校園手機管理若要以同儕互動為理由,學校也應回應一個更具體的承諾:午休與課間能否有足夠的活動、圖書空間、輔導與安靜處,讓孩子不必以違規來尋找自己的位置。

讓規範留下可以修正的空間

教育政策常被要求立刻解決焦慮:家長想看見安全,教師想要安靜,學生想保有聯絡。可是手機不是靜止的物件,平台、班級文化與家庭作息都會改變。一份可修正的規範,比一條宣稱永久正確的禁令更接近教育現場。

可以從小規模試行開始,先讓學生、家長與教師知道原因和程序;以匿名方式追蹤違規、失物、緊急聯繫與課堂感受;再由校務會議檢視。政策若宣稱改善專注,應說明用什麼方式評估;若宣稱保護心理健康,也應承認校內手機使用只是眾多因素之一。

這不表示學校什麼都不做。相反地,清楚的上課規則、教師可用的教學例外、醫療需求的保護、行政可承擔的流程,以及家庭可理解的緊急聯繫方式,都是具體作為。它們把「管理」從一場收繳動作,變成一份各方都可檢查、也可修訂的共同承諾。

不把孩子的數位生活縮成一個按鈕

在輿論裡,手機管理很容易化為兩個極端:一端相信只要收走手機,注意力、同儕關係與心理健康就會同時復原;另一端則把任何限制都視為對自主的侵犯。前面的跨國政策和研究都不支持如此簡化的結論。限制可降低部分情境中的干擾,也可能帶來轉換期處分、行政負擔與對特定學生不成比例的壓力;開放使用可以支持有目的的學習,卻需要課程與教師引導,不能只靠孩子自己抵抗平台通知。

把這些條件寫清楚,是因為校園規範終究不是對一支裝置的判決,而是對共同生活的安排。教師需要不用每天談判的課堂秩序;家長需要可靠的緊急聯繫;學生需要被要求,也需要被告知理由、保有醫療與求助的出口。當政策能承認這些需求都是真實的,爭論才有機會離開「支持或反對手機」的二分法。

臺灣尚有時間把草案做成可檢驗、可申訴、可修訂的規範。最重要的衡量不只是有多少手機被收進櫃子,而是孩子是否能在一個更能專心、也更值得信任的地方,練習如何與人、與資訊、與自己相處。 政策的成熟,不在於讓爭議消失,而在於讓不同處境的人可以被看見、被保護,並能在事後拿著資料與程序,要求制度回答它是否真的做到原先承諾。這是教育現場比任何口號都更需要的安全感。 資料與程序能讓爭論回到可檢驗的經驗。下列來源包含官方文件、國際組織、學術研究與新聞報導,讀者可依原文自行判讀證據的強弱與適用範圍。


引用來源

¹ 教育部(2025)—「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8E1C7A3706820316

² 中央社(2025)—「校園手機管理草案惹議 教部:持續蒐集意見」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5210273.aspx

³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2025)—「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5c47adf8-d980-4168-b739-543b1f95f88a

⁴ Taipei Times(2025)—「MOE revises cellphone policy following feedback」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25/05/22/2003837202

⁵ UNESCO GEM Report(2026)—「Phone bans in schools are spreading worldwide」 https://www.unesco.org/gem-report/en/articles/phone-bans-schools-are-spreading-worldwide-policy-debate-rages

⁶ Reuters(2025-07-04)—「Study finds smartphone bans in Dutch schools improved focus」 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study-finds-smartphone-bans-dutch-schools-improved-focus-2025-07-04/

⁷ 法國教育部(2025)—「Interdiction du téléphone portable dans les écoles et les collèges」 https://www.education.gouv.fr/interdiction-du-telephone-portable-dans-les-ecoles-et-les-colleges-et-pause-numerique-7334

⁸ UNESCO(2023/2025 更新)—「Smartphones in school only when they clearly support learning」 https://www.unesco.org/en/articles/smartphones-school-only-when-they-clearly-support-learning?hl=en-US

⁹ Sage / Educational Review(2024)—「Evidence for and against banning mobile phones in schools」 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10.1177/20556365241270394

¹⁰ Education Sciences(2024)—「To Ban or Not to Ban? A Rapid Review」 https://www.mdpi.com/2227-7102/14/8/906

¹¹ NBER(2025)—「The Impact of Cellphone Bans in Schools on Student Outcomes」 https://www.nber.org/system/files/working_papers/w34388/w34388.pdf

¹² Journal of Behavioral Addictions(2024)—「Phones off while school’s on」 https://doi.org/10.1556/2006.2024.00058

¹³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2026)—「School Phone Policies」 https://www.aap.org/en/patient-care/media-and-children/center-of-excellence-on-social-media-and-youth-mental-health/qa-portal/qa-portal-library/qa-portal-library-questions/school-phone-policies/

¹⁴ Victoria State Government(2026)—「Mobile phones in schools」 https://www.vic.gov.au/mobile-phones-schools

¹⁵ Western Austral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Mobile phones」 https://www.education.wa.edu.au/mobile-phones

¹⁶ Reuters(2024-09-24)—「California passes law to ban or restrict smartphones in school」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california-passes-law-ban-or-restrict-smartphones-school-2024-09-24/

¹⁷ Reuters(2024-07-10)—「Virginia to limit or ban cell phones in public schools」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virginia-limit-or-ban-cell-phones-public-schools-2024-07-10/

¹⁸ Reuters(2024-06-18)—「Los Angeles school board votes to ban smartphones」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los-angeles-schools-consider-ban-smartphones-2024-06-18/

¹⁹ 法國教育部(2025)—「Promouvoir un numérique raisonné à l’École」 https://www.education.gouv.fr/bo/2025/Hebdo28/MENE2519904C

²⁰ UNICEF Innocenti(2026)—「Children’s Best Interests in Digital Policy and Practice」 https://www.kinderrechte.digital/fileadmin/user_upload/UNICEF-Innocenti-Children_s-Best-Interests-Digital-Policy-Practice-report-2026.pdf

²¹ 法國教育部(2026)—「Interdiction du téléphone portable de l’école au lycée」 https://eduscol.education.gouv.fr/5067/interdiction-du-telephone-portable-et-numerique-raisonne

²² South Australia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2026)—「Student use of mobile phones and personal devices policy」 https://www.education.sa.gov.au/policies/shared/student-use-of-mobile-phones-and-personal-devices-policy.pdf

²³ UNICEF Innocenti(2025)—「Childhood in a Digital World」 https://www.unicef.org/innocenti/reports/childhood-digital-world

²⁴ 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2025)—「From Smartphones to Smart Students」 https://doi.org/10.1287/isre.2022.0078

²⁵ NBER(2026)—「The Effects of School Phone Bans: National Evidence from Lockable Pouches」 https://www.nber.org/papers/w35132

²⁶ LSE(2024)—「Smartphone policies in schools」 https://researchonline.lse.ac.uk/id/eprint/125554/1/Smartphone_policies_in_schools_Rahali_et_al_2024_002_.pdf

²⁷ Reuters(2023-07-04)—「Mobile phones to be banned from Dutch classrooms next year」 https://www.reuters.com/world/europe/mobile-phones-be-banned-dutch-classrooms-next-year-2023-07-04/

²⁸ Dutch Government(2024)—「National agreement on mobile phones in classrooms」 https://zoek.officielebekendmakingen.nl/kst-31293-740.html

學生在臺灣校園教室|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校園規則最終會落在每一間教室的日常節奏。
臺灣校園電腦教室|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數位素養教育需要有目的的工具與教師引導。
學生與數位設備|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學生的公共生活早已在校內外延續。
臺灣一般教室|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規範需要回到具體的學習空間,而不是抽象的立場。
課堂裡的教師與學生|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教學設計決定載具是干擾還是支持。
校園中的學生與成人|來源:Wikimedia Commons(依檔案頁授權)
親師生共同參與,才使規則能被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