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派單:一趟午餐的演算法
導言
一份午餐在手機上被點下、餐廳接單、外送員取餐、抵達門口,螢幕最後顯示「已送達」。但在這條看似直線的流程裡,誰取得下一張單、每一單怎麼計價、何時被通知、能否拒單、帳號被停用時可否申訴,都不是由餐點本身決定,而是由平臺的資料、規則與人員共同決定。臺灣《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於2026年7月21日施行,將這些原先多在App內完成的安排帶進法律與行政監督的範圍。¹
本文不把演算法等同於單一程式,也不預設新法已解決所有問題。本文所說的「演算法管理」,採國際勞工組織對以電腦程序協調勞動投入的概念:它可用於派工、監測、評價與報酬計算,而結果仍取決於企業設定與制度選擇。² 這篇報導檢視一趟午餐在新制下可被看見的環節,也說明仍待執行資料回答的問題。

新法把四方關係寫進規則

勞動部在施行前一天的公告指出,專法於7月21日零時生效;配套包含施行細則、終止契約經濟補償、定型化契約、保險、職安訓練、合作契約與食品衛生訓練等規範。¹ 這個安排的重點不是宣告外送員一律成為受僱者,而是在既有的平臺合作模式內,替報酬、資訊、保險、申訴與資料保存設定最低邊界。
立法院三讀時,媒體依草案報導每筆外送應符合兩項基本報酬基準:至少新臺幣45元,或按外送服務時間以每小時最低工資1.25倍計算;平臺亦須每月至少兩次支付、提供顯示收入與扣款計算的明細。³ 這兩項門檻使「一單多少錢」不再只是平臺介面上的即時價格,而成為可核對的法定項目。實際適用仍須依個案的服務時間、訂單資料與主管機關認定判斷。
法律也把店家與消費者納入。勞動部說明,店家端的合作契約須保存契約、交易與結算紀錄,抽成比例、收費項目與付款條件的重大調整應經雙方合意;交通與衛生端則分別處理退款資訊、履約責任、交通安全教育與外送箱衛生。¹⁴ 因此,午餐的成本不只會出現在騎士的報酬表,也可能體現在店家抽成與消費者價格。哪一方最終承擔新增法遵成本,目前仍沒有可獨立驗證的全國性結論。
App如何成為工作現場的主管

把App稱為「主管」是對工作安排方式的描述,不是法律上的僱傭判定。ILO的研究指出,演算法管理可透過數位資料來協調、監督與評估工作,重要的是它將資料處理能力與組織控制結合;因此,派單、評價與報酬並非中性的技術細節,而是工作規則的一部分。² 在外送場景,平臺掌握需求、餐廳進度、地圖、接單與完成紀錄;騎士則在收到資訊後決定是否接受任務。 臺灣新制針對的正是資訊落差。勞動部表示,施行細則與定型化契約要讓報酬計算、派單資訊、停權或終止事由和申訴救濟更明確;平臺作成停權或終止決定時,應提供具體事實理由、調查情形、相關事證及申訴管道。⁵ 這不表示業者必須公開原始碼,也不意味任何派單結果都可被外部預測;它要求的是受影響者能取得足以理解、檢視與救濟的資訊。
國際比較可說明這個差別。歐盟2024年平台工作指令指出,受演算法管理的工作者往往不知道系統使用哪些個人資料、行為如何影響自動化決定;指令將資訊、人工監督與對重要決定的保障列入制度。⁶ 這並非臺灣法律的直接適用依據,但提供一個可比較的問題:透明度的重點不一定是公開完整程式,而是工作者能否知道哪些資料和規則會改變派單、收入與帳號狀態。
報酬看得見,等待仍難計算

外送專法上路兩週後,第一起公開爭議便落在疊單的時間如何算。中央社報導,外送聯盟批評Uber Eats把兩筆重疊的工時平均分攤;勞動部則表示,依當時業者提供給外送員的報酬明細,若未把每筆訂單的外送服務時間如實計入,即屬違法。主管機關說明,經地方查證後可按人處罰,並要求補足短少報酬。⁷ Uber Eats的回應是,疊單行程按外送員實際總投入時間作為報酬基礎。⁷ 兩者的歧異不是抽象的數學問題,而是同一段重疊路程能否同時計入兩張訂單的法定門檻。 這個事件也提醒讀者區分「法律已規定」和「個案是否違法」。法律建立每單與服務時間的最低標準;是否有短少、如何補發、地方主管機關是否裁罰,則必須檢視訂單紀錄與實際給付。中央社的報導是勞動部對該計算方式的公開說明,並非所有平臺、所有疊單的總結。⁷ Foodpanda在同一則報導的初步檢視中被指已配合規範,但這也不取代後續個案稽查。⁷
海外經驗顯示,動態薪資的可理解性是長期爭點。金融時報報導,平台工作者面對的是由「黑箱」演算法決定的動態工資,而非固定的里程單價。⁸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印度外送員要求薪資計算透明、反對任意的評分和解約控制;業者則主張過度規管可能傷害一個成長中的產業,並提出彈性、保險與收入的論點。⁹ 這些案例不能直接推論臺灣收入水準,卻指出相同的檢驗題:訂單明細是否足以讓人重建計算,候單與空跑是否被制度性地忽略。
停權、申訴與道路安全是一件事

對依賴帳號接單的人而言,帳號停權不是一般客服摩擦,而可能立即中斷收入。勞動部6月發布的子法說明,定型化契約不得容許片面變更重要權利義務、任意扣減報酬、強制上線或限制跨平台合作;停權事由與期間須符合明確性、可歸責性、公平性及比例性原則,且業者須提供理由、證據與申訴管道。⁵ 立法院三讀時的報導也提到,平臺必須設申訴機制處理報酬、停權、解約及與店家、消費者的爭議。³
救濟制度是否有效,不能只看App是否多了一個按鈕。至少有三個可觀察指標:外送員能否保留訂單與通知紀錄、申訴是否有明確時限與回覆理由、被認定錯誤時是否能恢復帳號或補償損失。勞動部已表示施行後將與平臺、工會及機關建立常態性溝通,討論實務疑義與爭議態樣。¹ 這是制度的起點,不是已完成的成效證明。 交通安全也與派單設計相連。勞動部公告說,交通部預告的規範要求安全教育訓練,並避免派單及系統通知方式增加交通風險。¹ BBC對印度「10分鐘配送」爭論的報導指出,政府要求業者停止該宣傳後,工會、業者與政治人物的焦點包括速度承諾及騎士安全;業者則主張時效來自倉儲密度而非危險超速。⁹ 兩種說法提供一項務實檢驗:在臺灣,平台公布的準時率、取消率或獎勵規則,是否會讓安全休息與拒絕高風險任務在收入上付出代價,仍應由主管機關、工會與業者以資料持續檢視。
競爭與成本也會改寫一張單

新法剛上路前,店家已開始討論成本轉嫁。臺北時報引述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說法,Uber Eats通知合作店家擬自7月21日起調整每單服務費2.5個百分點、上限35%;工會認為店家因平臺掌握客流、系統與使用者資料而議價較弱。Uber Eats在較早的立法報導中則說,希望執行時兼顧市場運作與產業需要;Foodpanda表示會進行營運測試準備可能變動。¹⁰³ 這些是工會與公司各自的主張,本文無法獨立核實每間餐廳實際費率與利潤影響。
市場結構也正在變化。路透社3月報導,Grab同意以6億美元收購Delivery Hero在臺灣的Foodpanda業務,交易仍須監管核准及其他成交條件,目標在2026年下半年完成;Foodpanda臺灣業務2025年商品交易總額約18億美元,是公司向投資人提供的數字。¹¹ 交易若完成,使用者、店家與外送員後續遷移至何種App、條款與派單系統,會成為工作條件的一部分;但在核准與整合完成前,不能把預期結果當成既成事實。 (以下為本文分析,非事實陳述) 專法中的「透明」若只停在騎士端明細,而店家不清楚收費調整理由、消費者不清楚配送費構成,成本便可能在同一條供應鏈中改由談判能力較弱的一方承擔。這不是說所有漲價或費率調整必然不公平;較可驗證的做法,是要求契約、結算與變更通知可留存、可比較,並讓申訴與競爭監理能接住個案。
國際規則提供什麼鏡子

歐盟平台工作指令的背景是資訊不對稱:工作者可能無從得知演算法如何運作、使用什麼資料、自己的行為如何影響自動決定。⁶ 指令不要求公開商業機密原始碼,而是將自動化監測與決策置於資訊義務和人為監督框架。對臺灣而言,這項比較的價值不在照抄條文,而在提醒「派單透明」需要可操作的問題清單:哪些資料進入決策、何種結果會觸發帳號處置、誰負責覆核,以及被影響者如何提出異議。
義大利的經驗則顯示,法院判決與街頭工作條件可能不同步。路透社2月報導,多年裁決後,當地外送員與律師仍反映長時間等單與按件計酬等問題;Deliveroo表示正檢視法律文件並配合調查,Glovo表示將提供資料以證明報酬符合法規。¹² 報導描述的是義大利案件,不能移植為臺灣現況;它的警訊是,規則若沒有可稽查的資料、有效的申訴與足夠執法資源,工作者感受到的日常未必立刻改變。
英國《衛報》報導兩份關於Uber定價的學術研究,研究者認為不透明的系統性定價提高乘客價格並壓低駕駛報酬;Uber的回應則是,動態定價有助於以即時供需提升服務可靠性,並讓駕駛在接單前看見報酬、距離和預估時間。¹³ 這是一個重要的反方:算法不是天然不公平,業者可主張它提升配對與可預見性。爭點在於外部是否有足夠資料檢驗這些承諾,以及受影響者能否對具體結果提出救濟。
上路後,該看什麼而不是先下結論

專法施行不到一個月,最合適的結論不是「問題已解決」或「制度必然失敗」。較可追蹤的事實指標包括:每單明細能否重建最低報酬計算;疊單、取消、等候與繞路的時間是否可辨識;帳號停權決定是否附理由、證據與可用申訴管道;地方勞工局受理後的處理時程與裁罰資料;以及店家費率變更是否符合保存、告知與合意規範。¹⁵⁵
政府的制度訊息、工會的申訴案例與平台的法遵聲明都各有用途,但不能互相取代。勞動部的外送員權益專區彙整法令、子法與常見問答;食品藥物管理署也在7月21日發布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辦法。¹⁴ 對外送員而言,保存訂單、報酬與通知紀錄是主張權利的基礎;對店家與消費者而言,讀懂結算、服務費與退款資訊,則是檢視成本如何被分配的起點。
(以下為本文分析,非事實陳述) 一趟午餐不會因為出現一部法律就脫離演算法管理。新制真正改變的,是把原本封閉在介面中的報酬、派單、停權與安全安排,變成可以被要求說明、保存與爭議處理的公共問題。接下來的答案,不會只藏在App的按鈕裡,而會出現在明細、稽查、申訴與各方願意公開多少可驗證資料之中。
從「接單」到「完成」的時間線
若把一份午餐拆成可檢查的事件,至少包括:平臺把任務顯示給外送員、外送員接受、抵達店家、取餐、移動、送達,以及系統結算。每一個事件都可能留下一筆時間戳、位置或狀態資料。專法的實際難題,不是要求一般使用者理解配對模型,而是讓外送員在爭議發生時,能把這些紀錄與報酬明細對照。勞動部所稱的派單資訊透明、明確報酬計算與申訴制度,正是讓這條時間線有機會被回看。¹⁵
但可被紀錄不等於所有時間都自動得到相同保障。騎士為了接近熱門商圈而移動、在餐廳前等待餐點、取消後重新尋找任務,或在雨天選擇暫停,未必都落在同一筆「外送服務時間」的定義內。這是本文不能替法律作答的地方:等待是否應計價、計入何種程度,須區分法定最低報酬的計算、平台獎勵制度與個別契約的約定。Reuters關於義大利騎士的報導記錄,受訪者抱怨變更排班系統後須在餐廳附近長時間等待訂單;那是別國的工作現場,卻說明等待資料會如何影響外送者對收入的感受。¹²
對消費者來說,訂單畫面通常呈現的是預估抵達時間。這個數字若成為促銷、評價或客服判斷的核心,也可能間接影響騎士的路線選擇。勞動部已把避免派單及系統通知增加交通風險列入交通安全規範的方向。¹ 因此,值得持續監測的不是某一套系統宣稱「最佳化」了什麼,而是延遲、取消、雨天或壅塞情境下,系統如何通知、如何調整、拒絕任務是否產生不合理後果。
資料留存,是救濟能否運作的前提
申訴程序常被理解為行政流程,實際上它也是資料治理問題。沒有原始訂單時間、報酬拆解、通知內容與停權理由,外送員很難提出具體異議,地方主管機關也難以判斷是系統錯誤、個人操作、店家延誤或條款本身有問題。勞動部子法要求在停權、終止契約時提供具體事實、調查情形與相關事證,並禁止任意扣減報酬;這使「留下什麼資料」成為法遵的一部分。⁵
資料留存也有界線。平台必須保障消費者與騎士的個資,不能把「透明」理解成無限制公開他人行程或聯絡資訊。歐盟平台工作指令的切入點正是:在保護個資的同時,讓受演算法管理者知道系統使用哪些與工作相關的資料、怎樣影響重要自動化決定。⁶ 臺灣實務若要發展出可行做法,可能需要由主管機關、平臺與工會共同釐清資料格式、保存期限、可調閱範圍及第三方覆核的程序;這是制度設計上的課題,並非本文報告已存在的規定。
平台端同樣有可被理解的考量。派單系統要處理即時需求、餐廳出餐、道路狀況與可供應人力;業者通常不願公開容易被操弄的完整規則。BBC報導中,印度業者反駁外界對快速配送的批評,主張服務時效來自門市與倉儲密度,且很多工作者只短時數投入。⁹ 這類主張值得被納入,因為一套不能承受尖峰需求的制度也會影響店家、消費者與騎士。然而,商業機密的存在不排除報酬明細、停權理由和申訴結果可被檢驗;兩者之間的界線,將決定臺灣所稱透明度是否可落地。
執法的第一個月,不能只看新聞標題
8月的疊單爭議讓新法很快接受第一輪公開測試。中央社引述勞動部指出,外送員若在約定給付日屆至後未取得法定基本報酬,可向勞務提供地的地方勞工局處檢舉;查證後可按人裁罰並限期改善。⁷ 這個機制的價值在於它把抽象的最低報酬轉為可提出、可審查的個案,但它能否形成一致標準,仍取決於地方受理量、稽查人力、平台資料的可讀性與後續裁罰是否公開。
同一事件也提示新聞閱讀的限制。工會提出「重疊時間被切半」的控訴,勞動部提出依其掌握明細的法律判斷,Uber Eats提出以總投入時間為基礎的說法。⁷ 三者說的是同一套計費爭議的不同層次:工作者感受到的收入、主管機關適用的最低門檻與業者描述的系統邏輯。負責任的結論應等待個案的完整事實與程序結果,而不是把其中任何一句話擴大成全產業定論。
下一階段的公共資訊,應包括但不限於:申訴案件的類型和處理天數、被要求補發的報酬項目、停權救濟是否成功、事故通報與安全訓練的執行情況、店家契約變更的爭議,以及市場整合後的條款差異。這些都比單一平台的宣傳數字更能回答專法是否改變一趟午餐的權力分配。勞動部承諾的常態溝通機制若能公布可去識別化的統計與處理原則,社會才更容易分辨制度問題和個別事件。¹
讀者可以如何辨認制度是否真的改變
對每天點餐的人而言,最直觀的問題往往是外送費有沒有變;對靠外送接案的人,真正影響工作的是每次上線後能否理解收入與風險。兩種視角都合理,也都不足以單獨衡量新法。消費者可以查看取消、退款與交易資訊是否更清楚;合作店家可以比對抽成、促銷分攤與結算週期的書面通知;外送員則可檢查每筆任務的服務時間、加減項、完成時間與申訴入口是否能保存。勞動部的公告明確將報酬計算、派單資訊、保險與救濟列為施行重點,這些正是日常使用者可從紀錄中逐步檢視的事項。¹
不過,個人經驗也有侷限。一位騎士在某個商圈接單變多,可能來自天氣、餐廳促銷、時段需求或平臺調整,未必能直接證明演算法偏頗;一間店家的服務費變動,也未必只由專法造成。可靠的判斷需要把個案紀錄、契約文字、主管機關的裁罰與申訴統計放在一起。這也是為何本文同時引用政府公告、工會提出的爭議、平台回應和國際報導:它們各自能照亮問題的一面,卻都不能獨自代替完整證據。⁵⁷⁹
在制度剛上路的階段,最應避免的是把「有演算法」當作萬用解釋。派單系統確實能在尖峰時段協調大量訂單,也可能降低空跑或延誤;平台業者在不同國家所提出的彈性與效率論點,不能因為它們來自公司就被忽略。¹³ 同時,效率主張若無法與清楚的報酬、可拒絕的高風險任務、可覆核的停權理由並存,就無法回應工作者面對的權力不對稱。專法留給臺灣的,不是一道已經算完的答案,而是一套可以開始要求紀錄、理由與救濟的程序。
制度能否持續被檢驗,也有賴記者、研究者與公民社會不把「平台表示」或「單一案例」當成終點。可比較的公開資料愈完整,愈能區分合法的營運調整、系統瑕疵與需要修正的規則。對於一趟午餐而言,透明的意義不是預測每一張單會派給誰,而是當收入、帳號或安全受到影響時,當事人不必只面對一個無法解釋的結果。¹²⁵
引用來源
¹ 勞動部(2026-07-20)—「外送專法7/21正式上路,打造更安全、透明、公平的外送產業環境」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5651/
² 國際勞工組織 ILO(2022-06)—「The Algorithmic Management of Work and its Implications in Different Contexts」 https://www.ilo.org/media/372856/download
³ Taipei Times/中央社(2026-01-06)—「Legislature passes draft act protecting delivery workers’ rights」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26/01/06/2003850149
⁴ 食品藥物管理署(2026-07-21)—「發布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1655
⁵ 勞動部(2026-06-26)—「勞動部發布外送專法三項子法,完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平臺管理機制」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3155/
⁶ EUR-Lex(2024-10-23)—「Directive (EU) 2024/2831 on improving working conditions in platform work」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24L2831
⁷ 中央社(2026-08-06)—「勞動部:Uber Eats疊單計算方式違法 每案可罰2萬」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8060369.aspx
⁸ Financial Times(2025-12-08)—「App delivery drivers battle dynamic wages and uncertain finances」 https://www.ft.com/content/df480a7b-01c7-4507-b9a9-68d47fa008f0
⁹ BBC News(2026-01-19)—「India’s thriving online delivery platforms face a year of reckoning」 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x20qlglgw5o
¹⁰ Taipei Times/中央社(2026-06-08)—「Union accuses delivery platform of using new law to justify higher restaurant fees」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26/06/08/2003858739
¹¹ Reuters(2026-03-23)—「Grab to buy Delivery Hero’s Foodpanda Taiwan business for $600 million」 https://www.reuters.com/world/asia-pacific/delivery-hero-sells-taiwan-branch-600-million-2026-03-23/
¹² Reuters(2026-02-26)—「Italy’s delivery riders keep winning in court but losing on the streets」 https://www.reuters.com/sustainability/society-equity/italys-delivery-riders-keep-winning-court-losing-streets-2026-02-26/
¹³ The Guardian(2025-06-25)—「Second study finds Uber used opaque algorithm to dramatically boost profits」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2025/jun/25/second-study-finds-uber-used-opaque-algorithm-to-dramatically-boost-profits
¹⁴ 勞動部(2024-02-16)—「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652/28922/
¹⁵ 立法院(2026)—「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5b0c0400020000000A0000000%5E0000AC0010000002000110FB3D004178
¹⁶ Reuters(2026-08-05)—「US appeals court declares NYC law sharing food-delivery customers’ data unconstitutional」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appeals-court-declares-nyc-law-sharing-food-delivery-customers-data-2026-08-05/
¹⁷ BBC News(2026-01-14)—「India pushes companies to remove 10-minute delivery promises」 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y8pkvl78pmo
¹⁸ Financial Times(2025-08-05)—「Dynamic wages make work a gamble」 https://www.ft.com/content/c10d712b-c9a9-4fb1-b6b2-fdf916fb4180?sharetype=block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