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稻忠武的專欄
專欄

一座清真寺,與移工的週末

在臺北麗水街,一座綠色圓頂建築每到週五與齋戒月便改變街道的節奏。它是宗教場所,也是許多來自印尼、巴基斯坦、非洲與中東的勞工、學生與家庭碰面的坐標。對多數臺灣人而言,清真寺常被當成城市景觀;對必須協調雇主、工時、飲食與遠距家庭的移民而言,它更像一段得來不易的休息時間。¹²

臺北清真寺外觀|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這座建築將移民的信仰需求放進臺北市中心可見的公共地景,也提醒讀者:宗教自由不只發生在節慶。

本文聚焦臺北清真寺與在臺穆斯林移工的日常,不把「友善」視為既成事實,而是檢視法律承諾、公共設施、社群互助與工作現場之間的距離。可確認的是,臺北清真寺建於1960年,臺北市於1999年將其列為市定古蹟;其興建與戰後來臺穆斯林、政府貸款及約旦、伊朗捐助有關。³⁴ 至於有多少人能實際使用這個空間,則取決於休假、交通、雇主安排與個別處境,不能由旅遊排名推論。

從戰後外交到麗水街的圓頂

臺北清真寺的歷史並非單純的建築史。內政部宗教文化地圖記載,基地原為日式住宅,1950年代至1961年間興建;中國回教協會與白崇禧、外交部共同推動,背景之一是當時臺灣與中東友邦的往來。³ 臺北時報訪查也指出,戰後隨國民黨來臺的中國穆斯林需要固定禮拜處,1960年落成的清真寺獲政府、臺灣銀行貸款以及約旦、伊朗協助。¹

這段歷史使建築同時具有宗教、僑民與外交意義。它不應被浪漫化為「多元文化已完成」的證明:建築被保存,並不等於少數宗教者在職場與居住處都能自在實踐信仰。美國國務院的宗教自由報告指出,宗教領袖仍認為家事移工宗教實踐的支持與雇主教育有改善空間。⁵

從設計角度看,圓頂與宣禮塔讓清真寺在以寺廟、教堂為主的城市宗教地景中清楚可辨;但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星期五聚禮、齋月開齋餐與宗教教育可發生的固定節點。這些活動的規模會隨年份、募款與參與者變動,本文不以單一年度人數概括整個社群。

新移民改變了誰在此禮拜

齋月中的臺北清真寺|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同一座清真寺的意義,會隨使用者的國籍、職業、語言與能否休假而不同。

近年使用空間的人口組成,比建寺時更加跨國。臺北時報2024年報導引述清真寺人士稱,齋月晚間開齋餐可有近600名、來自25至30國的人參與;報導亦描述勞工與學生在此尋找資訊、同伴與志工工作。¹ 這是個別採訪與寺方說法,而非全臺穆斯林人口普查。

學術研究提供另一個角度。2024年《Journal of Indonesian Islam》以訪談與參與觀察探討在臺印尼女性移工的讀經聚會,發現此類聚會兼具宗教學習、資訊交換與社會網絡功能。⁶ 研究不能替代所有移工的經驗,但說明「禮拜」常與找工作訊息、照顧壓力與同鄉互助相連。

阿拉伯語、華語與印尼語並置,也反映社群變動。半島電視台2014年報導曾引述寺方估計,週五聚禮以外籍穆斯林為多,並指出新一波移民正在重塑宗教生活。⁷ 這些十多年前的估算不宜當作今日精確比例;它的價值在於提示:討論清真寺時,不能只把穆斯林想成1949年前後來臺者的後代。

因此,「誰是臺灣穆斯林」沒有單一答案。有人是本地皈依者,有人是長居家庭,有人是求學者,也有人是數年契約下的勞工。不同身分能否自由進出、能否在工作日禮拜,所受的制度限制也不相同。

休假,才是抵達宗教空間的門票

清真寺與城市街道|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建築可以對外開放,但能否抵達,往往由排班、照護責任與交通時間決定。

法律與行政規範提供了最低原則。勞動部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明載,移工依法及依契約享有請假權,雇主不得禁止;官方也建議雇主對參與宗教活動的請假予以尊重。⁸⁹ 就業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要求部分雇主的生活照顧計畫包含休閒、文化設施與宗教活動資訊,但住家幫傭與家庭看護在部分項目上不納入同一要求。¹⁰

這個制度差異很重要。住家照顧工作的勞動者,工作與居住往往在同一個家庭,固定休息日如何落實,會直接決定能否參與星期五禮拜或齋月聚會。美國國務院2023年報告記錄宗教領袖認為,當局仍可更積極推動家事移工權利教育與喘息服務。⁵ 這不是指所有雇主都拒絕宗教實踐,而是指出制度上仍有需改善的部分。

一篇針對印尼移工職場宗教實踐的個案研究發現,受訪者面臨的障礙包括工時彈性不足、管理成本與同事意見;研究者也明確提醒,單一個案不可推論全部職場。¹¹ 這種限制正是報導應保留的:制度文本說「應尊重」,個別工作場所的結果仍可能相異。

對雇主而言,排班與照護替手確有現實成本;對勞工而言,不能在休息日自由離開則不只是少一次活動,而是與同語言社群、法律資訊與心理支持斷線。兩端如何協調,仍需要可執行的休假安排,而非只有節慶口號。

飲食不是旅遊清單

臺北清真寺與穆斯林社群|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清真飲食常被以旅遊服務呈現,但對在臺工作的穆斯林,日常餐食首先是勞動與尊嚴問題。

交通部觀光署稱,臺灣在2023年全球穆斯林旅遊指數的非伊斯蘭合作組織目的地中居第三,主要車站、機場與若干景點設有祈禱室。¹² 政府開放資料也列出祈禱室、淨身設施與朝向麥加指標等項目。¹³ 這些資料可證實設施的存在與政策方向,卻無法直接證明每位勞工都能方便使用。

勞動部的生活照顧裁量基準則把問題拉回雇主責任:雇主提供餐食時,應尊重外國人的意願與宗教禁忌,並確保衛生、足夠與等價;聘僱50人以上者,應提供宗教信仰場所或相關資訊。¹⁴ 這是明確規範,不是可有可無的文化禮貌。

然而旅遊友善與職場友善並非同義。前者常著重餐廳、標示與景點;後者涉及輪班時能否吃到合宜食物、宿舍是否能料理、照護工作者是否能自行安排用餐。官方人權與勞工報告承認移工因語言、宗教、文化與生活方式不同而面臨適應挑戰。¹⁵

(以下為分析,非事實陳述) 若公共政策只以「來訪者」的視角統計祈禱室與認證餐廳,可能漏掉最依賴本地制度的人:長工時、行動受限或居住於雇主家的勞動者。衡量友善與否,應同時問設施有沒有、使用者能不能去。

齋月餐桌是一種社會基礎設施

臺北清真寺的社群場景|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開齋餐把分散於不同職場與城市的參與者暫時聚在一張桌前。

齋月的日落餐桌,使清真寺的功能超出固定禮拜。臺北時報採訪記錄,寺方在齋月提供開齋餐,並有不同國籍志工協助布置、供餐與清理;報導中的參與者包括從外縣市前來的學生與移工。¹ 另一篇2019年報導描述,部分印尼家事移工特地在週末前往清真寺,因為這裡既是禮拜處,也是少數可自在使用母語、認識新朋友的地方。¹⁶

餐桌當然不能取代勞動保障。它可以降低孤立感、提供資訊節點,卻不能修復欠薪、過勞、仲介費或休假受阻。美國國務院2024年人權報告提到,遠洋漁工常遭受不當對待與不佳工作條件;該報告的範圍不專指穆斯林,但提醒移工保障不能只用「文化活動」處理。¹⁷

社群自助也有其侷限。它仰賴志工、捐款、可到場的人與既有網絡;最需要支持的人,可能正因工作或控制而無法出席。這是本文無法以公開資料精準量化的部分。較穩妥的結論是:社群空間重要,但公共責任不應轉嫁給宗教團體。

被看見與被誤解的頭巾

清真寺外觀與公共可見性|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建築的可見性不必然消除對個人服飾與信仰的陌生感。

公共空間的問題不只在有沒有一座清真寺,也在穆斯林離開寺門後如何被對待。臺北時報2024年採訪中,一名印尼工人說,妻子因戴頭巾受到注視,甚至聽見把頭巾與炸彈聯想的言論。¹ 這是受訪者經驗,不能推論為普遍現象;但它顯示偏見可能以日常評論的形式出現。

2019年的採訪亦記錄本地皈依者在職場與家庭中需要反覆解釋頭巾、飲食限制與宗教選擇。¹⁶ 受訪者的經歷不能取代統計調查,卻提醒「宗教自由」除了法律不禁止,也包含不必不斷為自己辯護的社會條件。

政府與清真寺均有推廣理解的做法。勞動部以多語宣導提醒雇主尊重移工的宗教需求;清真寺則對非穆斯林訪客開放並提供資訊。⁹¹⁸ 但教育宣導的成效難以僅憑活動數量評估。本文未找到可獨立核實、足以量化臺灣反穆斯林偏見趨勢的全國性長期資料,因此不對其程度作排名。

「友善」政策的範圍與盲點

臺北清真寺作為宗教地標|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政策可把祈禱室、餐飲與指標列成清單,但人的時間與工作控制不易被清單捕捉。

觀光署把穆斯林友善環境與國際旅遊評比連結,列出交通樞紐、國家風景區及服務區的祈禱空間。¹² 這類建置確實能降低旅客與短期訪客的不便,也能讓都市服務看見不同信仰。

但移民團體與人權研究提出另一把尺:能否離開工作場所、是否有固定休息日、雇主是否尊重飲食禁忌、申訴是否可近。勞動部的規範雖要求宗教活動資訊與餐食尊重,家庭看護與幫傭的制度例外仍須特別注意。¹⁰¹⁴

(以下為分析,非事實陳述) 旅遊政策傾向以設施數量表現成果;勞動權利則要求檢視權力關係。兩者都需要,但不能相互代替。一間祈禱室若設在工作者無法請假的地點,對她的日常意義有限;一份休假若沒有安全交通與可抵達的社群,也未必能轉成實際參與。

不是只有臺北的故事

臺北清真寺與跨城市網絡|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臺北的中心性不應掩蓋移工散布於工廠、漁港、照顧現場與其他城市的現實。

把焦點放在臺北清真寺,容易使人誤以為穆斯林生活只在首都展開。官方資料顯示,多個交通節點與景區設置祈禱空間;學術研究則記錄桃園、高雄等地的印尼社群、商店與宗教活動。¹²¹⁹ 這些場域各自連結不同產業與休假型態。

研究者對移民企業與宗教網絡的訪談指出,餐廳、商店與協會有時提供聚會、資訊與資源,也可能協助勞工處理生活困難。²⁰ 這類民族誌材料可理解互助如何運作,卻不表示所有店家都具備相同資源,更不能視為政府服務的替身。

相較固定在都市中心的地標,遠洋漁業、住家照顧與偏遠工廠的勞動者可能面臨更高的行動門檻。國務院人權報告對遠洋漁工的關注,提示應把宗教權利放進更廣泛的勞動與人身安全討論。¹⁷ 目前公開資料不足以直接比較不同產業穆斯林的宗教實踐狀況,這是需要進一步調查的空白。

讓權利落到每一個工作日

清真寺與制度之間|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宗教空間的價值,最終仍要由人能否安全、自由地抵達來衡量。

可行的改善不必從抽象口號開始。首先,雇主與仲介需要以勞動部既有多語資訊明確說明休假、申訴與宗教活動權利;其次,針對住家照顧工作,地方政府與照顧服務制度如何提供替手與休息支持,會影響規範能否實現。⁸⁹

其次,公共部門可把「穆斯林友善」評估從旅遊設施擴及勞動現場,例如定期檢視宿舍餐食、祈禱資訊與申訴可近性。這並非要求所有職場設置同一種空間,而是要求合理調整有可被理解、可被監督的標準。現行裁量基準已就餐食禁忌與宗教資訊提出要求。¹⁴

最後,社群團體、清真寺與印尼代表機構的意見應被納入設計,而非只在開齋節時被邀請展示文化。研究顯示,宗教聚會也是訊息與互助網絡;若政策只把參與者視為消費者或觀光客,就可能忽略其勞工身分與家庭壓力。⁶²⁰

上述建議是本文分析,不代表政府或所有社群的既定立場。其共同前提很簡單:信仰自由若要有日常意義,不能只存在於週末活動照片裡。

一個週末如何被組織起來

清真寺作為週末集合點|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對有固定假日的人,聚會看似日常;對休息時間不由自己決定的人,則需要更多協調。

報導中的週末行程很具體:搭車、尋找清真餐食、禮拜、參與開齋餐、與同鄉交換訊息,再回到宿舍或雇主家。¹¹⁶ 這些細節說明宗教空間並不是與城市其他服務切開的孤島,而是交通、勞動與社會關係的交會點。

對學生而言,往返清真寺可能是跨城市移動;對看護工而言,首先要有雇主同意的空檔;對工廠工人而言,還要看輪班與宿舍距離。這些差異不該被一張齋月合照掩蓋。公開資料也沒有提供「所有穆斯林移工每週實際休假天數」的可靠統計,本文不能據此估算參與率。

正因如此,採訪的功能不是把少數個案包裝成普遍故事,而是讓制度語言有具體對照。當勞動部說移工可請假參與宗教活動時,讀者可以進一步追問:通知程序是否清楚?是否有人能代班?若遭拒絕,1955專線與地方諮詢是否真能被使用?⁸

建築保存與生活保存是兩回事

臺北清真寺的歷史地標性|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古蹟身分保存了一座建築;日常權利保存的則是人與社群維持關係的能力。

臺北市將清真寺列為古蹟,讓建築的歷史、形式與城市位置受到制度性保護。¹⁴ 這值得記錄,因為少數宗教建築在都市更新與地價壓力下未必容易維持原址。

但生活保存需要另一套條件:合適飲食、休假、免於歧視、可理解的資訊與安全申訴。勞動部照顧標準已將飲食禁忌、宗教資訊與部分場所要求納入;國務院報告則呈現仍有勞動保障與宗教實踐的落差。⁵¹⁴

兩者不能互相抵銷。即使古蹟獲保存,使用者若被工作切斷,也無法享有其完整社會功能;反過來,即使個別職場包容,沒有可抵達且有歸屬感的社群場所,日常支持仍有限。這是本文從來源比對得出的分析,不是對任何單位的評分。

當外交語言走進勞動現場

清真寺與臺灣的跨國連結|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清真寺最初與外交網絡相連,今日也映照臺灣對跨國勞動與多元社會的承諾。

清真寺在戰後外交脈絡中落成,而新南向與穆斯林友善旅遊則成為近年政策語彙的一部分。³¹² 兩個時代的共同點是都把跨國關係放進公共敘事;差別在於今日與臺灣長期相處的人,除了來訪政要與旅客,還包括數十萬來自東南亞的勞工。

勞動部外國人權利報告稱,截至2024年底臺灣有82萬餘名外國工作者,並承認語言、宗教、文化差異帶來適應需求。¹⁵ 這是整體外國工作者資料,不能直接等同穆斯林人數;但它說明問題的公共規模。

若把多元文化限縮為節慶與觀光,容易把勞工看成服務業或照護業所需的人力,而非有家庭、信仰、休息與社群權利的居民。相反地,若政策能落實既有的請假、飲食與申訴規定,外交與旅遊上的「友善」才可能在日常中被驗證。

結語:圓頂之外的自由

從清真寺看見日常權利|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一座可見的圓頂,讓城市看見少數信仰;更難的是讓每個人都能自由抵達它。

臺北清真寺的歷史說明,一個少數宗教空間可以同時承載外交、建築保存與移民記憶。近年移工與學生的參與,則讓它成為更廣泛跨國社群的會面點。¹³⁶

然而本文蒐集的官方規範、學術研究與新聞採訪也顯示,友善環境仍有兩層:看得見的設施,以及看不見的時間、休假與工作控制。前者可以列數,後者必須靠雇主實作、勞動檢查、申訴支持與社會理解才能成立。⁸¹⁰¹⁴

因此,最需要避免的是兩種簡化:把臺灣描述成毫無問題的包容典範,或以個別歧視事件否定所有努力。較符合目前證據的說法是,臺灣已有宗教自由與生活照顧規範,也有活躍社群和公共設施;但在住家照顧、長工時與行動受限的情境,權利能否落地仍無定論,需要持續監測與當事人發聲。

資料能說什麼,不能說什麼

清真寺與資料限制|來源:Yuwei/Flickr(CC BY-NC-SA)
一張照片能呈現建築與聚會,卻無法呈現每位工作者能否自由離開工作現場。

這篇文章使用官方法規與報告、學術個案研究、寺方與媒體採訪。它們的證據強度不同:法規可證實制度要求;官方報告可說明政府公開立場與統計範圍;新聞採訪可呈現當事人的具體經驗;質性研究則可理解網絡與實踐,但不應被誤作全國比例。

來源之間也有數字差異。部分媒體以清真寺人士估計的禮拜或開齋餐人數描繪社群規模,部分國際報導採用較早年的穆斯林或印尼移工估計;官方外國工作者統計則涵蓋所有國籍、宗教與產業。¹⁵¹⁶ 因此本文避免用單一數字宣稱「臺灣有多少穆斯林」或「多少人能禮拜」。

值得繼續追問的資料包括:不同產業的固定休假落實率、以宗教需求提出申訴的案件與處理結果、家事移工實際參與宗教活動的障礙,以及地方政府是否有可比較的支持服務。這些問題需要當事人訪談與公開統計共同回答。 更細緻的公共討論,也應區分不同行業。工廠宿舍、大型營造工地、遠洋漁船、家庭照顧與餐飲服務的時間結構並不相同。法律對某類雇主要求提供宗教資訊,並不意味其他工作者自然取得同樣條件;同樣地,一名願意協調的雇主經驗,也不能抹除制度缺口。¹⁰¹⁴

宗教社群所提供的互助網絡具有真實價值,研究與採訪均可見其資訊、餐食與情感支持功能。¹⁶¹⁹ 但這些工作需要時間、金錢與志工,且可能集中在交通較便利的城市。政策若只讚美社群韌性,反而可能忽略政府與雇主原本應負的責任。

最後,讀者也應留意「穆斯林」不是單一群體。印尼勞工、巴基斯坦商人、非洲學生、本地皈依者與戰後來臺穆斯林後代,可能共享部分儀式,卻有不同語言、收入、居住形式與政治處境。對多元社會的理解,從不以一座建築或一份排名就能完成。 從新聞與研究可見,臺北清真寺在不同時間扮演不同功能:它曾是戰後國際關係的一部分,今日則是移民社群在都市中建立日常聯繫的場所。這兩種歷史不需互相競爭。前者解釋建築為何存在,後者說明它為何仍被使用。

真正的檢驗不在宣傳文字是否友善,而在一個人能否在不失去工作、不冒風險、也不必承受羞辱的情況下,選擇吃什麼、何時休息、往哪裡祈禱、與誰見面。這些問題沒有單一答案;但當制度與公共討論願意把它們視為日常權利,而不只是異國文化展示時,圓頂之外的自由才有更具體的內容。

補充來說,這也是新聞報導與公共統計必須互相校正的原因。宏觀排名能指出政策投入,個人敘事能呈現制度在某一日如何運作;兩者都不足以單獨代表所有人。當資料不足時,最負責任的作法不是補上想像中的結論,而是清楚標示界限,持續讓可以被檢驗的證據與當事人的陳述並存。

引用來源

¹ Taipei Times(2024-04-11)— "Finding community"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feat/archives/2024/04/11/2003816251

² Al Jazeera(2014-12-31)— "Islam in Taiwan: Lost in tradition" https://www.aljazeera.com/features/2014/12/31/islam-in-taiwan-lost-in-tradition

³ 內政部(無日期)— "Taipei Grand Mosque—Taiwan Religious Culture Map" https://taiwangods.moi.gov.tw/html/landscape_en/1_0011.aspx?i=4

⁴ Taipei Grand Mosque(無日期)— "Guided tour" https://www.taipeimosque.org.tw/guided.php?lang=eng

⁵ U.S. Department of State(2025-01-20)— "2023 Report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Taiwan" https://2021-2025.state.gov/reports/2023-report-on-international-religious-freedom/taiwan/

⁶ Journal of Indonesian Islam(2024-12-01)— "Between Work and Spirituality" https://jiis.uinsa.ac.id/index.php/JIIs/article/view/30731

⁷ Pew Research Center(2014)— "Religious Diversity Index" https://www.pewresearch.org/religion/2014/04/04/religious-diversity-indexes/

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無日期)— "我可以請假參加家鄉/宗教活動嗎?"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file/2c95efb3859d471201859e5b877a0050

⁹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25)— "穆斯林齋戒月:尊重包容不同信仰"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activity/2c95efb39558ab9801955accdabb07ce

¹⁰ 法務部(2025-12-30)— "Regulations on the Permis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Employment of Foreign Workers"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90027

¹¹ Society(2020)— "Accommodating Religious Practices in the Workplace" https://society.fisip.ubb.ac.id/index.php/society/article/download/93/94

¹² Tourism Administration, Taiwan(無日期)— "Muslim-friendly Environment" https://eng.taiwan.net.tw/m1.aspx?sNo=0020308

¹³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無日期)— "Muslim-friendl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results" https://data.gov.tw/en/datasets/38865

¹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無日期)— "Migrant Worker Care Service Plan Standards"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download-file/2c95efb377d3a6ce0177dc33555707e7.pdf

¹⁵ Ministry of Labor(2024)— "Report on the Protection of Foreign Workers Rights in Taiwan"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download-file/2c95efb38ecb08cb018ecb3efd5500ee.pdf

¹⁶ Taipei Times(2019-05-29)— "Life as a Muslim in Taipei"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feat/archives/2019/05/29/2003715972

¹⁷ U.S. Department of State(2024)—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Taiwan" 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4-country-reports-on-human-rights-practices/taiwan/

¹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無日期)— "跨文化相處,理解包容宗教需求"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file/2c95efb39c5132b5019c5136c3d60006

¹⁹ Nagasaki University(2019-03-18)— "Ethnographic Encounters with Muslims in Taiwan" https://cir.nii.ac.jp/crid/1050005822275604864

²⁰ Ritsumeikan Asia Pacific University(無日期)— "Social Activist, Patron, and Broker" https://www.apu.ac.jp/rcaps/uploads/fckeditor/publications/journal/RJAPS34_10_Rodlf2.pdf